《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助力小微、“三农”等经营主体融资增信
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,规范政府性融资担?;咕形?,更好服务小微企业、“三农”等经营主体,财政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《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》,明确对政府性融资担?;沟木?、政策支持、绩效考核、监督管理等内容,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。
政府性融资担?;梗侵敢婪ㄉ枇?,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、国有企业出资并实际控制,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的融资担保、再担?;?。根据办法,政府性融资担?;褂Φ奔岢肿脊捕ㄎ?,弥补市场失灵,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保本微利运行,积极发挥为小微企业、“三农”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融资增信的政策功能作用。
办法明确,政府性融资担?;褂Φ被С治删鸵的芰η?、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等经营主体,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等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;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%,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%。同时明确,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逐步减少、取消对小微企业、“三农”等经营主体资产抵(质)押等反担保要求,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担保业务。
有效的风险管理是可持续经营的前提。办法规定,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自主经营、独立决策、自担风险;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,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,不得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,不得向非融资担?;菇泄扇ㄍ蹲剩艺吖睦沟目萍即葱碌1S牍扇ㄍ蹲驶沽J匠?;要建立健全风险监测、预警、应急处置等风险管控机制,确保风险事件早识别、早发现、早处置。
在政策支持方面,办法明确,在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,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通过资本金补充、风险补偿、担保费补贴、业务奖补等方式对政府性融资担?;垢柚С?,提升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资本规模。
在绩效考核方面,办法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开展本级政府性融资担?;辜ㄐ兰酃ぷ?,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融资担保业务规模、服务质量、风险管控等情况;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,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,与政策扶持、担保机构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等挂钩。
在监督管理方面,办法明确,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弄虚作假,骗取财政资金的,同级财政部门应当责令返还,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不落实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政策、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、干预政府性融资担?;谷粘>疃?,由有权管理部门责令整改;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相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。
(记者曲哲涵)
(来源:人民日报)